“外贸政策送万企” — 全省稳外贸政策宣讲培训材料汇编3
作者:   日期:2019-04-08

省口岸办政策宣讲材料

  省委、省政府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围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开展了专项行动,2018年11月16日又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政发﹝2018﹞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25条具体措施,今天从三个方面重点对27号文做一下解读。

  一、27号文出台的背景

  (一)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使我们看到了差距,感到了压力。2017年10月底,世界银行《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公布了全球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状况,我国的营商环境排名78名(2016年排名80名),其中,营商环境中跨境贸易分项我国排名97名(2016年排名96名),不但低于韩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玻利维亚、约旦等国。我国进口一个集装箱货物的平均通关成本为915.9美元,远高于经合组织国家137美元的平均水平,同时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的532美元。

(二)

  党中央、国务院对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高度重视,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提出“要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切实解决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高、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繁琐、企业投诉无门等突出问题”。2018年1月3日,国务院第196次常务会议提出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度排名”。9月18日、26日,国务院连续召开第25、26两次常务会议,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通关环节提效降费进行研究。9月29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胡春华副总理对相关工作又作了进一步部署。10月13日,国务院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提出了“到2018年底,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并实现联网核查,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的工作目标。

  (三)我省围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有差距。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2018年初我省就开展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5月10日,省口岸办、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三个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10月16日,龚正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由此可见,我省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力度越来越大。2018年12月,根据国家口岸办通报,山东省进口整体通关时间47.01小时,比2017年压缩53.39%;出口整体通关时间6.94小时,压缩68.15%。提前三年完成压缩通关时间一半的任务。经青岛市委托第三方评估,2018年青岛海运口岸计入世行统计范围的进口合规成本共计255美元,出口合规成本267美元,均低于2018年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对我国跨境贸易合规成本进口326美元、出口314美元的评估结果。成绩虽然可喜,但差距仍然存在,一是港口操作、安全检查等环节耗时较多问题还较突出,还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二是利益传导机制还存在梗阻。降费红利在中间环节出现被阻断或截留现象,外贸企业获得感不够强。三是推动降费缺乏更加有效手段,2020年降费一半的任务还很艰巨。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工作的重点就是逐条逐项抓好27号文的落实。

  二、27号文的主要内容

  27号文紧紧围绕国发〔2018〕37号文明确由地方政府牵头、分工负责、配合的7个工作事项,并结合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税〔2018〕122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经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反复修改,制定出台的,包括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口岸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等五个部分25项措施,并将每项措施明确到责任单位。

  (一)第一部分“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证件由86种减为46种,除了4种因保密原因不能实现联网核查外,其他42种已经实现了联网核查。另一个方面是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对仍需要在进出口环节核验的46种监管证件的办理流程,属于省级及省级以下办理的,优化并公开办理程序,承诺办理时限。

  (二)第二部分“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共6条,主要是围绕口岸体制改革,关检融合等,在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货物监管“查检合一”、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优化海关税收征管模式、简化检验检疫作业、推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和装卸过驳作业报告“串联”改“并联”等进行改进和优化,这里面涉及海关的业务比较多,一会儿海关的同志还会做详细的解读,在这里不再展开。

  (三)第三部分关于“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主要是针对港口作业,以及港口与海关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在提升拼箱分拨货物作业效率、优化查验前准备作业流程、加快进出口集装箱集疏港速度、海关实行当日申报报关单“日清”机制、推动解决超长报关单问题、推进实施口岸“一站式”服务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和优化的措施。在优化查验流程中提出:青岛海运口岸实行“411”查验模式,即海关细化查验指令后实时向港务部门发送查验调箱信息,港务部门收到调箱信息4个小时内将查验集装箱移入查验区对应查验位,海关在落箱到位1个小时内开始查验,港务部门在查验完毕1个小时内将集装箱移出查验区。各口岸根据实际,明确查验集装箱调箱时限,确保查验服务部门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调箱作业。另外,我省自2016年4月6日开始实施了,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从目前统计的情况看,已为企业免除费用约2.7亿元,惠及企业2万余家。

  (四)第四部分关于“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主要是针对强化“单一窗口”功能和口岸监管部门的智慧监管水平提出了一些目标和要求。原则就是能线上办理的就不要再让企业跑腿,能无纸化的就不要企业再去提交纸质材料,能电子化的就不要让企业去扫描上传,通过技术手段让企业更便利,减轻企业负担。具体的“单一窗口”建设问题,在后面的重点工作里面会做详细的诠释。

  (五)第五部分关于“促进口岸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这部分主要是围绕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建立良好的口岸生态,提出了建立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口岸涉企收费行为、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推动建立行业诚信公约、公开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建立口岸营商环境常态化评价机制等7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了2020年年底前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2021年年底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等具体的目标任务。

  27号文是公开发布的文件,具体的条文,大家在网上都能看到,在这里不再逐条解读。

  三、重点工作的诠释

  落实27号文,我们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简单来讲就是提效率、降成本、建窗口、整秩序,这四个方面在27号文的25条措施都有体现,都能找到对应的条文表述。

  (一)提效率。就是要压缩整体通关时间。2018年我们虽然完成了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的任务,但还不稳定,仍有压缩空间。所以我们在27号文里,专门提到了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等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通关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其中提出,要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实施“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等多种放行模式。对进境水果“即验即放”,现场查验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疑似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立即放行。对企业申报的法检商品,通过系统自动发送港区预处理指令,提升一次放行效率。这些不仅能够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也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便利。

  (二)降成本。就是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这一点目标很明确。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类。目前,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口岸进出口环节均无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目前有交通运输部代收代管的港口建设费,地方层面由海事部门负责征收,对集装箱的征收标准为64元/20英尺、96元/40英尺;对散杂货(重量吨或换算吨)的征收标准为吨5.6元/吨。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由船公司、港口、码头堆场、船代、货代等主体向进出口企业收取,是进出口环节费用的主要部分,约占9成以上,且基本为市场调节价,政府不能违法干预,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权利在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部门无权擅自改变。目前我们主要依靠公示收费清单倒逼企业,27号文明确,一是要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收费公示全覆盖。公布所有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二建立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省政府和口岸所在市政府分别建立由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口岸管理等部门及查验单位共同参加的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本地区口岸收费清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鼓励各港口企业借鉴青岛港“全程物流阳光价格”制度的做法,能够主动降费、减费。

  (三)建窗口。就是不断强化“单一窗口”的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周到,全链条的服务。一是要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功能。目前,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上线17个系统,注册用户16500余家,服务外贸企业10万余家,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等主要业务应用覆盖率稳定在100%。,下一步即将上线出口退税功能,在全省所有水运(海港)口岸实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业务“一单多报”,船舶进出境通关“最多跑一次”,推动引航港调业务全面无纸化。二是坚持平台公共服务理念,依托“单一窗口”建设开发口岸物流协同系统,在青岛港全面实现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流转。该系统去年10月12日,已经成功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进口集装箱提货单、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流转,打破了海运物权凭证难以电子化的局面,改变了以往企业人工多次“跑单”状况,在口岸物流环节节省时间80%,同时也为企业间接节省了人力、交通、行政等成本,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情况良好,目前正加紧系统对接,计划3月底与在青岛港有业务的所有船代、场站调通,6月份在青岛港全面实现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流转。三是加快与铁路、银行等部门的对接和产品研发,为我们省发展迅速的海铁联运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同时通过授权使用“单一窗口”申报数据,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整秩序。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造良好的口岸生态。立足当前,就是紧紧盯住提效、降费目标,要求各口岸制定并公开通关流程和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以及相应信息送达方式;口岸所在市政府对本地区口岸收费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对超出标准的收费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推动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规范营商行为,排查合同条款,全面消除不公平竞争行为;在口岸物流、港航服务等相关环节全面引入竞争,破除垄断;拓宽投诉渠道,加强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着眼长远,就要将诚信体系建设引入到口岸生态建设之中,推动建立行业诚信公约,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合理定价。指导港口、货代等相关行业组织制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建立企业诚信公约,强化规范自律,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口岸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口岸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处处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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