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元!胶州市出台6条新政助力工业企业发展
作者:   日期:2022-11-10

为鼓励工业企业升规纳统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量质齐升

日前,胶州市出台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从包括建设工赋上合惠企e家云平台、

鼓励优质企业“倍增”发展、

鼓励企业月度纳统、产值跃升、

数字经济跨越发展、技术改造等方面

提出6条“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最高奖励100万元

主要内容如下

01 建设工赋上合惠企e家云平台

依托“工赋上合”综合赋能平台,构建政策直达指南针、免申即享一码通、企业诉求直通车、产业云脑小百科等八大服务系统,推动惠企政策服务和企业诉求办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服务”,打造集政策算法化、事项算法化、诉求算法化于一体的上合新区企业服务云平台。同时,线下建设企业公共服务大厅,创新涉企非行政审批事务“一站办理”服务模式,打造“‘上’心服务、‘合’您心意”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02 鼓励优质企业“倍增”发展

进一步扩大“倍增计划”,每年遴选一定数量企业纳入“倍增计划”,新纳入的企业享受《胶州市企业发展“倍增计划”培育工作方案》(胶政办发〔2021〕48号)的支持政策。

03 鼓励企业月度纳统

对月度纳统企业(含2022年度全年月度纳统企业),纳统年度实现产值1亿元以下的,给予25万元奖励;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奖励;3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奖励;10亿元(含)以上、30亿元以下的,给予80万元奖励;3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04 鼓励企业产值跃升

对年产值同比增长5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长额排名全市前30名、产值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为:第1名,奖励100万元;第2、3名,奖励50万元;第4—10名,奖励30万元;第11—20名,奖励10万元;第21—30名,奖励5万元。

对上一年度实现产值2亿元(含)以上,且本年度产值同比增速排名全市前30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月度纳统企业),奖励标准为:第1名,奖励50万元;第2、3名,奖励30万元;第4—10名,奖励20万元;第11—20名,奖励10万元;第21—30名,奖励5万元。

05 鼓励数字经济跨越发展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纳统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06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对获青岛市技术改造设备奖补,且当年申报设备购置额3000万元(含)以上并进行技改投资纳统的企业,按照青岛市奖补金额,胶州市予以1:1配套奖补。对获评青岛市级、山东省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
 

来源: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胶州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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