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根据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2和附表7规定的货物》
作者:   日期:2025-04-14
  2025年3月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出口贸易管理令》(1949年第378号政令)附表2的规定,对《出口贸易管理令》附表2和附表7规定的货物进行部分修订。
  新增9项附表2第21-3项所列货物。此外,出口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原材料时,需根据《外汇及对外贸易法》获得经济产业大臣的批准。此次修订自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
 


copyright 2017 @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联系电话:0531-88787630 0531-88787632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省商务厅办公楼)4楼8419室  网站建设:山东华拓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7015058号-2